发布日期:2022-06-30
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学院初审、学生处复核,现将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2年6月30日至7月2日。
如对名单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附件: 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
学生处
2022年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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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条:关于做好7月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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